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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鼓励“行知英才”落户兰溪的若干意见

来源:兰溪人才网 时间:2021-03-15 作者:兰溪人才网_新兰溪人才网_新兰网 浏览量: 629

高校毕业生是优质的人才资源,是推动兰溪高质量发展的 重要力量。为进一步鼓励浙师大行知学院优秀毕业生落户兰溪 就业创业,在“聚兰工程”政策基础上,特提出如下意见。

1.提供生活补助。行知学院毕业生毕业后在本市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,可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享受生活补助,专科毕业生给予每年 1 万元、本科毕业生给予每年 2 万元、硕士毕业生给予每年 3 万元的生活补助。在兰工作满 1 年后申请发放,每满 1 年发放 1 次,最长可发放 3 年。

2.政策提档升级。鼓励以“人才直通车”等多种方式引进“行知英才”。推行租房、购房补助,在“聚兰工程”原有政策上,给予提档升级,具体为:符合条件的行知学院全日制硕士、本科、专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最高标准 40 万元、10 万元、8 万元的购房补助(以房票形式给付各类人才),最高补助不超过房价总额的30。符合条件的行知学院全日制硕士、本科、专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最高标准 10000 元/年、4000 元/年、3000 元/年的租房补助。

3.建立实习基地。各乡镇街道、经济开发区统筹设立辖区 内 100 家以上企业,与行知学院专业学科设置相衔接的实习基地。实习基地接收行知学院学生实习实训 2 个月以上并按时发放薪酬的,给予企业 500 元/人的实习实训补助。建立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多层次实习基地,鼓励接收行知学院实习生,允许机关事业单位列支实习补贴。由教育局牵头设立 20 家以上中小学实习基地,面向行知优秀学生提供 50 个以上实习岗位。

4. 鼓励在兰实习。行知学院每年组织不少于 50 的应届毕生在兰溪进行实习实训。行知学院学生在兰溪完成实习实训 2 个月及以上的,给予学生 1000 元/人的实习实训补助。

5. 鼓励创新创业。毕业 5 年内的行知毕业生在本市初次创业(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),登记注册 3 年内,自主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 5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及最长 3 年全额贴息。鼓励毕业 5 年内的行知毕业生自主创业(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),正常经营满 6 个月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给予一次性 1 万元的创业补贴。每年在行知学院举办创业创新大赛,对大赛得奖项 目设立创业项目库,得奖项目落地兰溪并产生效益的,给予一 次性不超过 30 万元的资助。

6.加强校地合作。鼓励行知英才积极融入兰溪,实行兰溪主要景区免费游。每年举办新生入学仪式,发放“入学礼包” 200 元/人(消费券)。鼓励行知学院加大在兰招生力度,鼓励企业与行知学院合作,积极实践推广产业委托班、行业定向班、专升本提升班等各种办班模式,以上班级学生登记入学后即发放价值 1000 元/人的“行知礼包”(消费券),可用作文化休闲、餐饮住宿、运动健身等。由企业直接冠名的定向培训人员,各 项补助由人力社保部门牵头以合同方式予以明确,最高每班补 助 2 万元。鼓励本市职技校和行知学院建立合作,借力行知学院的师资力量进行授课,对开班学校按课时按实补助。鼓励企 业开设优秀 HR 模拟面试课程等多种形式校企合作班,促进学生与当地企业的交流互动。

7. 设立就业直通。每年举办“兰溪百名 HR 行知英才专场对接活动”,鼓励企业赴行知学院发布岗位并对接引进高校毕业生。兰溪市事业单位招聘将行知学院应届毕业生列入兰溪户籍 范围。探索面向行知学院优秀毕业生引进教师带编招聘制度, 建立 50 名“顶编使用”教育人才后备库,实行“量化推优”入编制度。重点建立省外生源就业直通渠道,实现“一对一”双 向精准推荐。

8.强化学科匹配。建立行知英才激励考核机制,达到考核 标准每年奖励行知学院 100 万元。鼓励行知学院以现代纺织、光电信息新材料、医药健康、新能源交通装备、节能环保等兰 溪百亿产业集群产业人才需求为导向,以毕业生留兰率、对口 就业率等为重要指标,建立完善与地方产业相匹配的专业学科 动态调整机制,建立“行知英才”落户兰溪情况综合绩效评价 机制。

9.鼓励招商落户。由市招商投资服务中心牵头,在行知学院设立“行知校友招商办事处”。充分运用行知学院人脉资源, 聘请高校引才引资大使,承担招商引资、招才引智等职责。通 过引才引资大使落地项目及人才享受兰溪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奖 励倾斜,并根据考核情况每年给予优秀引才引资大使最高 2 万元的经费支持。

10. 推行组团对接。推行行知学院学生产业游活动,每学期行知学院组织学生赴兰溪主导产业进行产业游,通过展现兰溪的产业发展,提高行知学子对兰溪就业创业环境的认识。推行兰溪知名企业HR 进课堂宣讲活动,通过企业进课堂宣讲,加深行知学子对兰溪主导产业的认知,提高毕业留兰率。推行行知学院教师组团服务,行知学院每年组织不少于 50 人次行知老师主动为兰溪学校、企业免费授课。文科类教授要深度参与兰溪发展研究,理科类教授要推进技术转移中心建设,促进科技成果转化。建立“兰溪行知校地协同创新中心”,为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支撑,对接兰溪企业解决实际发展难题。 重大项目落地、特殊高层次人才,实行一事一议,报市委、市政府相关会议决策后执行。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其中 1-4 条金华市本级及兰溪市域内其他高校参照试行一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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