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优化企业用工环境,根据“聚兰工程”十条意见,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,最大限度做好2021年我市企业员工“引留”工作,破解我市企业“用工难”问题,特制订本意见。
1.享受购房补助。2019年1月1日以后在兰溪参加工作,且在兰溪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2个月以上,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8年以上或在兰溪工作承诺8年以上,在兰溪首次购买商品房的,以房票形式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,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的补助2万元,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2年的补助3万元,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3年的补助4万元。
2.提供优惠房源。由城投集团提供一定数量房源,面向在兰溪连续缴纳养老保险3年以上,且被评为“兰溪市优秀外来务工者”人员,通过公开摇号方式获得优惠价购买资格。具体办法另行制订。
3.实行招工奖励。从2021年1月1日开始,为在兰企业输送或派遣新员工(首次来兰就业),且就业三个月以上的(以在兰首次参加工伤保险为准),对人力资源企业或劳务协作基地按600元/人给予招工奖励。企业自主招聘的,给予企业享受同等政策。
4.开展定点招聘。因招聘工作需要,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开展省外定点招聘或精准招聘的,参加外出招聘的企业工作人员差旅费参照机关工作人员标准,市财政给予保障。
5.解决子女就学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参照“聚兰工程”人才子女入学政策,按照“应排尽排、就近入学”原则,全面解决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。
6.提供医诊服务。鼓励医疗机构在企业员工聚集区域设立医疗点,就近提供医疗服务。组织开展医疗服务进企业活动,对A类企业45岁以上外来员工(在兰缴纳医保、社保满3年)提供大肠癌、肺癌筛查服务。
7.优享畅游兰溪。A类企业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单位员工凭员工证6折优惠游兰溪(优惠景区范围:诸葛八卦村、地下长河、芝堰古村、黄大仙赤松园)。购兰湖旅游度假区门票享受兰溪市民优惠价。
8.组织“青兰之约”活动。支持各企事业单位工会、团委经常性组织企业单身青年开展联谊交友活动,市级层面组织的专场联谊活动,邀请企业单身员工参加,扩大外来青年在兰“朋友圈”,促进外来青年在兰溪婚恋交友、成家立业。
9.开展“优秀外来务工选树”。面向在兰溪缴纳养老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普工,每年开展百名优秀外来务工者选树活动,对获得前“十佳”的给予每名获得者10000元奖励,其余获得者按2000元/人奖励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10.建立积分奖励制度。按照在兰溪参加工作年限、工作岗位、劳动技能、贡献大小给予相应分值,实行积分兑换相应商品,具体办法另行制订。
Copyright C 2020011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兰溪人才网 浙ICP备2020033068号-1
地址:兰溪市体育场路48号 EMAIL:139321100@qq.com
Powered by PHPYun.